按照我院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要求,现将我院拟接收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信息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问题,请向我院反映。
备注:岗位一土木类(土木工程)、岗位二土木类(建筑电气与智能化)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放弃面试;岗位四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(制冷及低温工程)、岗位六化学工程与技术(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)无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。上述岗位空缺,将启动补充招聘。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29日至5月11日
受理电话:010-58523515
来信地址及邮编: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
国贸工程设计院
2021年4月29日 |